第144章 曾晓旭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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珑月记得最后一次见曾晓旭是自己读大一的那个春节,比她大两岁却已经研究生在读,是她们县里是有名的才女。二十岁浙江大学毕业,留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,如今的她仅仅二十六岁,在大城市海城已经工作了三年,早已是职场精英了。

孙小小家族的女孩都有着得天独厚的好身材,个个身高都超过一米七五,曾晓旭在海城生活久了,有着海城人的调调和职场女性的独特气质,小资,精致!自信且精明!这是珑月今天看到曾晓旭的第一眼感觉。

“亲爱的,我好想你了!”曾晓旭看到珑月,感到微微的诧异,因为眼前的女人容光焕发,浑身散发出贵气,与当年躲在她家瑟瑟发抖的模样完全不一样,脱胎换骨了。

“珑月真是越来越漂亮了。”曾晓旭不由的发出由衷的感叹。

“我的偶像晓旭姐依旧明艳动人!”珑月笑道,

“我家珑月小嘴还是这么甜,来,我介绍一下,这是我男朋友钱鑫,这是钱鑫的朋友张扬。”

钱鑫梳着一丝不苟的头发,文质彬彬的,上前与珑月礼貌地握了握手。

眼前的女人身材凹凸有致,美的让人挪不开眼,女人的手很柔软,那种细腻的触感让钱鑫心中一动。

大家相互打过招呼,礼貌入座进餐。曾晓旭交际能力超强,一顿饭下来让珑月见识到了什么才是能说会道,巧舌如簧。

珑月觉得,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上,晓旭姐的圆滑世故是她一路通关打怪升级的主要原因吧?

“珑月回去过福城没有?”

“我都没回去,她回去干嘛?她肯定要留在我身边陪我啊。”孙小小立刻插话,她知道珑月不喜欢提及福城的人与事。

“我还没说你,姨说你不但假期不回去,电话也打的少,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。”

“忙…”

“忙着谈恋爱吗?”

“没有啊!没谈恋爱,哪有…”

珑月看了小小一眼,给她夹了块糖醋排骨放在碗里,笑道:“我没回去,回去也是打扰小小的家人,总麻烦叔叔阿姨不太好。”

珑月淡淡地答道,她的事,在她们小县城无人不知,回去干嘛?那里早已没有她的家了。

“我妈总是说起你,她说好久没见你了,怪想你的。”曾晓旭笑着看向珑月,真实情况是,大家都谈起她那个突然变富贵的继父贺小南。

贺小南带着儿子从深城手术回福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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